政绩观是关于何为政绩、为谁创造政绩、如何创造政绩的根本看法和态度。对于广大党派成员而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仅是在各自岗位上履职尽责的基本要求,更是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展现参政党良好形象的重要保证。新时代新征程,面对日益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党派成员更需要深刻认识正确政绩观的丰富内涵,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等履职实践中自觉践行,以高质量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
正确政绩观的核心在于,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党派成员来自不同界别和行业,但共同的使命都是做好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根本目的是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那些热衷于表面文章、追求形式主义的所谓“政绩”,或许能一时吸引眼球,但终究经不起人民和历史的检验。真正的政绩,应当是能够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增进民生福祉的实事。党派成员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聚焦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领域的实际问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倾听群众真实声音,提出有温度、有分量的意见建议。只有把为民造福作为履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创造出经得起人民评判的政绩。
树立正确政绩观,要求党派成员需具备长远的战略眼光。党派成员在履职过程中经常面临各种矛盾和选择:是追求短期立竿见影的效果,还是致力于打基础、利长远的深层次问题解决?正确政绩观要求我们选择后者。现实中,有些建议看似“见效快”,但可能治标不治本;有些议题关注的是长期性、战略性问题,虽然短期内看不到明显成效,却对国家、地方的长远发展具有深远意义。党派成员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既关注当前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更注重研究那些关系全局和未来的重大课题,在推动科技创新、绿色发展、文化建设、社会治理等方面持续发力,为子孙后代计、为长远发展谋。
践行正确政绩观,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政绩不是喊出来的、编出来的,而是干出来的、实打实的效果体现。党派成员履职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调研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掌握第一手材料,绝不能走马观花、蜻蜓点水;建言要有的放矢、言之有物,提出的对策建议要符合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绝不能脱离实际、空泛而谈。在参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过程中,要坚持问题导向,敢于直面矛盾,勇于较真碰硬,讲真话、建诤言,真正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建议提实。同时,要注重履职成果的跟踪问效,推动意见建议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政策举措和工作成效,避免“一提了之”“一议了之”。
正确政绩观的实现,离不开科学的评价机制。各级民主党派组织及其所联系的相关机构,要建立健全符合党派履职特点的评价体系,既看成员提交了多少建议、参加了多少活动,更看建议的质量、采纳落实情况、对实际工作的推动作用。要引导党派成员不追求数量上的“显绩”,而注重质量上的“潜绩”,把精力集中到深入研究问题、提出高质量建议上来。同时,要注重发挥党派成员的专业优势和界别特色,鼓励大家立足本职岗位和党派特长,在各自领域创造出特色鲜明、富有成效的履职成果。
民主党派成员是各自界别群众的代表,一言一行都具有示范效应。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求党派成员在廉洁自律上作表率,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要正确处理履职工作和个人利益的关系,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不正之风,不利用党派成员身份谋取私利。只有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才能在履职中底气十足、理直气壮、无愧于心,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尊重和支持。
新时代赋予民主党派新的历史使命。每一位党派成员都应当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为终身课题,常思为民之心、常怀报国之志、常兴务实之风,在深入调研中摸清实情,在协商议政中贡献智慧,在民主监督中推动落实,在凝聚共识中汇聚力量。唯有如此,才能履行好参政党成员的职能职责,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智慧与力量。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并非一蹴而就,需要不忘合作初心、久久为功。广大党派成员要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责无旁贷的使命感,在履职实践中不断锤炼政治品格、磨砺能力本领、提升履职水平,努力创造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新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