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召开反腐倡廉专题会


2008/4/18


会议主席台

    2008年4月17日下午,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召开全局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反腐倡廉专题会。局党组成员及全局副处级以上的现职领导干部37人参加了会议。


重庆煤监局党组书记、局长魏福生讲话

    局党组书记、局长魏福生同志主持会议并作了总结讲话,他指出:我们要看到我们队伍的主流,一定要严字当头,从严治内,严守纪律,严格执法。要做到令行禁止,局再次重申总局“九条纪律”、我局《廉洁自律“十条禁令”》是高压线,任何人都不能碰;要做到严格规范,公开透明;要做到严明措施,筑牢反腐防线;要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   
    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赵洪伟同志进一步传达贯彻了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精神,通报了我局近来在一些分局发生的腐败问题,并以《清正廉洁是我们执法队伍的生命》为题对近段时间的反腐倡廉工作作了专题讲话。他指出:一是要正确认识我们当前面临的反腐倡廉严峻形势。国家对廉洁从政越来越重视,要求也越来越高,我局最近暴露出来的问题告诫我们,反腐倡廉工作一刻也不能放松,市场经济对我们执法工作诱惑多,经受不住腐败就会在我们身边发生,教训十分深刻。虽然我们的队伍主流是好的,但也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局党组最近出台的《廉洁自律“十条禁令”》是我们局党组通过慎重研究,反复修改才印发的,每条都有针对性的,应该引起我们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反腐倡廉要利剑高悬,警钟长鸣,绝不能有丝毫懈怠。好人与坏人、罪与非、违纪与违法仅仅是一步之遥,有时是一念之差。如果我们的队伍大面积出现问题,那么我们这支队伍就会失去存在的价值,如果个人出现问题就有可能意味着政治生命的结束。我们做人要有原则,做事要有底线。这就是要遵章守纪,绝不能违法。否则必将付出沉重的代价。

   二是要严格执行局党组各项规定,搞好自查自纠工作。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遵守局党组的各项规定,绝不允许搞阳奉阴违。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局党组的要求,特别是“十条禁令”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给有问题的同志一个说清问题的机会。要作好动员,加强教育,对主动交待问题的将从轻或免予处罚,同时要落实好“一岗双责”,抓住重点,多想办法,坚决杜绝“红包”问题。


重庆煤监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赵洪伟讲话

三是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坚决克服不良心态。我们煤监机构是履行对煤矿的国家监察职责,手中握有多项权力。大家要明白,手中的权力是党组织赋予的,我们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原则,慎用手中的权力。既不能乱用,也不能不用。有权就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被查处。必须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绝不能利用手中的权利为自己谋取私利。上级不要干涉下级的正常工作,监察人员要切实做到“三个执法”。一定要真正把权利用在工作中,用在切实改变煤矿安全生状况,减少煤矿安全事故上来。

四是要保持正派的生活作风,自觉抵制各种诱惑。领导干部要注意时常检查自己的方方面面,一言一行,注意自己的爱好,带头遵章守纪,自觉抵制各种诱惑。要慎重交朋友,煤老板是冲着你手中权力来的,不是真心要与你交朋友,一旦被他收买,就将成为他效力的狗。一旦他出了问题,必然要将你供出来垫背。要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为人之道清似荣。在生活工作中要做诤友,敢于开展批评,敢于指出不足。

五是要正确理解和接受监督,搞好廉洁自律。权力过于集中,又得不到有效监督,必定产生腐败。我们大家都要明白,监督是相互的,每一位同志即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者。监督的实质是爱护。来至于群众、来至于下级、来至于上级、来至于组织对我们的监督是对大家的爱护。目的是要通过监督,保证政令畅通,规范权力运行,保证我们的同志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不要等到出了问题才悔之晚矣。我们开展的廉政谈话是打召呼,是提醒,希望有问题的同志及时止步,不能再滑下去了。法律是用来制裁违法的人,纪律是用来约束不守纪律的人,希望同志们都不掉队,切实做到廉洁从政。


专题会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