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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2008年 第3号 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 关于重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装备维护管理 技术服务机构的公告(第五批)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装备联网和维护使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6]21号)、《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规范》(AQI029-2007)和《重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联网和维护使用实施细则》等规定,经重庆煤矿安全监察组织重庆市煤矿安全专业技术协会煤矿安全产品生产及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专业委员会的专家,对申请成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装备维护管理技术服务机构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和现场核实,现对审核合格可以开展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装备维护管理技术服务工作的4个单位(第五批)予以公告。 一、铜梁县龙轩安全技术服务中心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维护站 二、云阳县煤矿安全技术服务站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技术维护中心 三、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研究院城口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技术服务中心
四、重庆天键煤矿安全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双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维护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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