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 2007年 第6号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装备联网和维护使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6]21号)、《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和《重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装备联网和维护使用实施细则》等规定,经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重庆市煤矿安全专业技术协会煤矿安全产品生产及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专业委员会的专家,对申请成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装备维护管理技术服务机构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和现场核实,现对审核合格可以开展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装备维护管理技术服务工作的7个单位(第三批),予以公告。 一、南川水江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技术维护中心 二、南川大兴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技术维护中心 三、大足县通达煤矿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四、重庆市涪陵区贵安矿山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煤矿安全监控维护中心
五、重庆市万州区强安煤矿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煤矿安全监控技术维护中
六、重庆梅安森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北碚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仪器装备
七、重庆美高科技有限公司(壁山、巫溪煤矿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技术维护
二○○七年八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