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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工作站)党总支(支部)、各(总支)支部:
为发挥好反腐倡廉教育的基础性作用,坚定职工理想信念,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让职工自觉遵纪守法。现将关于开展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希各单位(部门)结合自身实际,统筹安排,加强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工作,为确保队伍不出事起好思想保证作用。
一、认清反腐倡廉形势,切实开展党教育工作
从近年来煤监机构的反面教训告诫我们,我们队伍中一些同志在思想方面起了变化,“不平衡”心态、“潜规则”状态、“侥幸”心理在一些地方和个人中还表现得较为突出。心理不正、思想不纯就会导致行为出轨、作风失范。因此,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工作就是要坚定我们的理想信念,规范我们的行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金钱观,使我们这支队伍保持雷厉风行的作风、保持队伍纯洁性和战斗力,保证“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自觉做到“三个执法”。通过对党纪国法、规章制度的学习教育,不断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确保“监察队伍不出事”目标的实现。
二、要制定教育计划,突出教育的重点
各单位(部门)要按照中央和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关于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的意见》(渝煤安监党字〔2008〕2号)文件要求和各自工作实际,拟定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教育计划,落实廉政教育的内容、时间,并注重教育的针对性和效果。要把党风廉政教育与党组、总支中心学习组、党内组织生活和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相结合、统筹兼顾。
一是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新《党章》、中纪委二次全会上胡锦涛、贺国强同志的讲话、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以及总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二是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关于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继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和法纪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艰苦奋斗和权力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
三是要加强党内《两个条例》、《实施纲要》、“四大纪律”、“八坚持八反对”、“九条纪律”、《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安全生产领域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我局编印的《党纪政纪规定学习手册》等的学习,努力提高监察人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三、以“六个一”教育活动为载体,不断创新教育方法,注重教育效果
2008年开展“六个一”教育活动。即:由局党组成员作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辅导报告;请检察院领导作一次防渎职犯罪讲座;开展一次廉洁从政知识测试;组织一次廉政建设论文评比活动;观看至少一次廉政教育警示片;向兄弟单位学习调研。
一要以“六廉活动”为载体,不断丰富“六廉活动”内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改进学风,做好学习辅导报告,争做学习的表率。二要加强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教育,促案例警廉。三要继续以简报、网络专栏为平台,大力宣传推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验。四要联系实际,学以致用。通过学习教育,着力解决领导干部自身存在的作风不实问题;着力解决本单位(部门)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带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五要继续开展廉政“三谈”活动,并作好记录备查。各级领导要找下属人员谈话交心;特别是领导同志要全面了解同志们的思想动态,做到思想见面,相互监督,互帮互促,共同提高。同时要开展诫勉谈话和新提任领导职务的干部任职前廉政谈话工作。六要定期分析本部门(单位)及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打招呼提醒。
通过广泛深入的学习教育活动,要使广大党员干部不断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线,守住底线,确保不触“红线”。
四、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工作责任
各分局(工作站)、机关各支部处室要结合通知要求,制定学习计划,规定学习时间,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可与业务学习同时进行)。要落实学习教育负责人、组织人、主讲人和主讲的内容。各分局、安培中心、机关服务中心要将学习计划报局监察室。
各单位要注重学习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学习效果。局将此项工作纳入半年和全年的检查考核内容。
二○○八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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