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党风廉政专栏首页

 

 

第五期
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纪检组、监察室 2008年3月11日

强化六大监督,拓宽从源头治理腐败的领域

    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监督是执行制度的保证。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在2008年反腐败工作中不断强化监督,拓宽从源头治理腐败的领域,以确保“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是继续抓好制度建设。根据新形势要求,及时修订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各分局(工作站)39项制度建设要在一季度内全面完成。尤其要在制度的落实上狠下功夫。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区”制度,深化任务分解、督促检查、责任追究三个环节,对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失职行为,该追究责任的,决不包庇袒护。同时,建立局领导联系重点产煤区县制度,切实将监察执法工作任务和党风廉政责任落到实处。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行使权力的监督。对权力的监督尤其是对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一要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制度,坚持对本单位(部门)“三重一大”问题要充分发扬民主,防止一个人说了算。探索“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离,相互制约又相互统一的机制。二要严格民主生活会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按照上级规定按期开好民主生活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三要认真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述职述廉以及主要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等规定,做到廉洁自律,洁身自好。四要规范行政权利运行,突出对执行上级各种规定的检查落实,严防以权谋私。
    三是强化对干部人事工作的监督。一是在干部的任用上,必须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和严格干部任用工作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防拉帮结派,严禁个人说了算,不允许跑官要官,凡存在较大争议的人选,不能急于作出任用决定。二是纪检监察部门要协助配合人事部门,参与干部选拔任用、公开招录、轮岗交流、考察考核、述职述廉和干部管理的各个环节。三是要探索奖惩新机制,体现奖勤罚懒、褒优罚劣的精神,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人事部门和机关党委要制定评先评优办法,为年度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细化标准,使其更加规范。四是实行新的津补贴政策之后,任何单位不得违反规定发放津补贴。
    四是加强财务资金及设备的监督。一是各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严禁任何单位(部门)私设“小金库”和乱收费。今年上半年开展一次对“小金库”的专项督查。二是要加强财务审计、检查和监督。特别是当前各分局主要领导交流后,要在3月份内完成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局财务处要采取集中局机关和分局人力,加强对所属单位(部门)财务的半年抽查、全年检查和审计工作,及时查找和整改存在的不足和漏洞。三是在去年全面开展资产清查的基础上,加强资产管理。特别是在下半年局机关搬迁中,要注重节约和管理,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五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凡是有关改革、权力运行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都要实行公开。要严格执行《政务公开条例》。一是各单位(部门)要按照局的要求,明确具体负责人、公开的内容、公开的范围、公开的形式和地点、公开的时间和公开的职责及时公开,及时更新相关内容。二是各单位要根据局文件精神制定更加具体的、便于操作的实施细则或办法,对有审批许可的要规范简化审批流程,做到受理、审查、审批三分离,使政务公开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一季度内出台政务公开手册。三是对执行政务公开的事项,要进一步设置信息反馈渠道,以方便接受群众监督。
    六是严格执行中介机构管理的“双五条”规定。局党组重申,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在中介机构和学会协会中兼职和领取报酬;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中介机构拉业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中介活动,从中谋取好处;不准以任何名目收取中介机构钱物或其他利益。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总局要求和“双五条”规定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下半年要开展对中介机构的督查,及时把达不到标准和不按规定办事的中介机构清除出去。
同时,要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管理和监督。局机关服务中心、安全培训中心要严格内部管理,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在经营工作中,遵章守纪,守法经营,照章纳税,严防发生商业贿赂等违法违纪问题。

 

版权所有: 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 承办部门:信息调度中心
技术支持:重庆中恩网络计算机有限公司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