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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8年局反腐倡廉工作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魏福生同志强调,各监察分局(工作站)、机关各事业单位党组织、机关各处室(部门)要坚持“十必谈”制度。即:职工职务变动必谈、岗位变动必谈、受到批评处分时必谈、分管区域发生较大安全事故必谈、受到表彰奖励必谈、生病住院必谈、乔迁必谈、家庭有婚丧嫁娶生必谈、遭遇重大变故必谈、受到举报必谈。
同时,局党组重申“十不准”。即:不准向被监察对象借钱、借物、借用汽车;不准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参与被监察对象的宴请和娱乐;不准违反规定《重庆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参考手册》实施煤矿安全监察的自由裁量;不准以各种方式为自己或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参与赌博或以变相赌博等形式收钱敛财;不准借婚丧嫁娶生敛财;不准在安全中介机构任职或以任何形式参与安全中介活动;不准以任何名目收取安全中介机构提供的报酬或其他利益;不准在自己的监察对象企业入干股或报销发票。
开展“六个一”活动
突出教育的基础性作用
从近年来煤监机构的反面教训告诫我们,我们队伍中一些同志在思想方面起了变化,“不平衡”心态、“潜规则”状态、“侥幸”心理在一些地方和个人中还表现得较为突出。心理不正、思想不纯就会导致行为出轨、作风失范。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就是要坚定我们的理想信念,规范我们的行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金钱观,使我们这支队伍保持雷厉风行的作风、保持队伍纯洁性和战斗力,自觉做到“三个执法”,保证“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因此,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决定在全局开展“六个一”教育活动,突出教育在反腐败斗争中的基础性作用。
“六个一”教育活动的主要内容是:由局党组成员作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辅导报告;请检察院领导作一次防渎职犯罪讲座;开展一次廉洁从政知识测试;组织一次廉政建设论文评比活动;观看至少一次廉政教育警示片;向兄弟单位学习调研。
一季度内要认真抓好十七大专题学习教育活动;二季度抓好《党纪政纪规定学习手册》的学习,请检察机关、纪检机关作辅导报告;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专题调研论文评比活动;三季度组织观看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影视录像片和参观教育活动;四季度开展一次“一岗双责”专题汇报,同时,进行一次党纪政纪知识竞赛活动等。还要注意学习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认真开展专题教育,按照局党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选取2-3个专题,集中开展教育。局机关各处室和黔江工作站每半年、各分局每季度必须向局提供一篇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调研、信息材料;局监察室每季度至少出三期《纪检监察简报》,在4月份内完成《党纪政纪学习手册》的编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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